第707章 双赢

类别:都市言情 作者:小叙字数:2364更新时间:24/07/14 03:51:43
    不得不承认,孟钦回回都能精准的掐到我命门。

    他比我还了解我自己,知道我喜欢什么,想要什么。

    咯嘣~

    脑子里的一根线忽的断了。

    猛虎不处劣势,雄鹰不立垂枝。

    我握着手机笑了。

    哗啦——

    窗帘拉开。

    阳光倾泄而入。

    金芒如希望一般在地毯上跳跃着,燃烧着。

    我微微眯眼适应了光线,整个人沐浴在朝阳中,思维似乎通透了。

    文章误我,我误春光,既不能玉堂金马登高第,又不能流水高山名姓扬。

    不如将它消除尽,把一片刻骨镂心一扫光。

    「萤儿,放弃挣扎吧,遵从败气,安心做个渣男,你好,他好,我们哥几个都会好,你觉得呢。」

    脑中莫名响起刘小温的声音,「你得到了自己想要的,对方也会得到他想要的,完美。」

    是啊。

    我想要的孟钦都会给我。

    而孟钦想要的,是我。

    那么我和他在一起,就是双赢!

    更何况,他和那个白月光姐姐还没有谈恋爱,我不算插足!

    转回头,我看到自己放在尾塌上的书包,还是想笃定一下自己的心意。

    从书包里翻找出零钱袋,拿出一枚钢镚。

    我闭上眼默道,字面就同意,花面就拒绝。

    指尖一弹。

    叮~!

    腾空的硬币折射出光晕。

    没待它落地,我抬手便将硬币握在了手心。

    有答案了。

    「我想……」

    我想跟孟钦在一起!

    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渣女。

    在我的字典里,对于渣女的认知全是接收而来。

    一开始,是齐经理暗示了我,他说我是男人的思维,想的不是‘长久时,而是‘朝朝和暮暮。

    关键是我没办法去想长久时,我不敢想。

    我连自己的寿路都没办法保证长久时,怎么敢去贪心旁的?

    在此基础上,我要只想跟孟钦朝朝暮暮,不就属于情感欺骗吗?

    我别着那股劲,我认为自己是对的,因为爱就是爱,应该像茗茗和芸芸那样。

    对一个男孩子心动了,就爱上了,很盲目,却又无比的炙热和纯朴。

    哪怕像小温那样天性内敛的人,遇到喜欢的女孩子也会情不自禁的呼叫起上方!ap.

    我见过的,所以我也想和孟钦从心动开始,我想体会下小鹿乱撞的感觉,心脏是不是真的会从喉咙里蹦出来,我想要脸红心跳,想要羞涩的不敢去看他的眼睛。

    可是没有,我的败气就像个小贼,遇到他就要抽刀比划,结果两三下就落了下风。

    然后我暗戳戳的想要扳回胜局,不能明修栈道,那就暗度陈仓。

    是哄是骗无所谓,那些话一股脑的全部往外出,反正我只想达成最终目的。

    可每当我彻底清醒过来,又会很痛恨那样的自己,只因我随着年岁增长,好像越来越想占他便宜,不仅仅是花孟钦的钱,让他为我做什么,还想要得到他的人……

    他的那张脸长得太好,眉目如画,气质不染纤尘。

    骨子里又蕴藏着清冷和矜贵,站那就似生人勿进,高不可攀。

    我无数的小念头也由此而生,我暗暗的观察他,喉咙总是干干的。

    会想着,要是能推倒他,搓吧他,让他

    臣服于我,那会是一件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。

    我面对不了这样的自己,但那根名为理智的线,在家人一次次的和我交谈中,在我和孟钦的近距离接触中,它变得越来越细,就在刚刚……它断了。

    眼前遮掩的高墙似轰然倒塌。

    我恍然间看到了新的天地。

    为什么我会认为自己能‘伤害到孟钦呢?

    谁给我的这份自信?

    论脑力,我远不是他的对手,这几年我的功课全是由他辅导,外语也是在他的锻炼下才能张口就来,书画和写字更是走他的风格,说我是他的关门弟子都不为过。

    论财力,更不用说,他轻轻松松就能扎我脖儿。

    再论个人魅力值,我也不敢有啊。

    谁要是追求我,那就是盼我不得好死,准备给我烧纸。

    孟钦可不一样,上辈子他好像烧过桃花林,这些年追他的姐姐真是前赴后继,主动权还一直握在他自己手里,想不想谈恋爱全凭他自己的心情,也就是他点下头的事情。

    那我这‘伤害是从何而来?

    不应该是我更担心哪天被他一脚给踹了吗?

    想到这我还挺乐呵,对啊,要是他和我谈了两三年的恋爱,他腻歪了,给我蹬了,我再意思意思挽留一番,他念及旧情再和我做回朋友,那我们不就两全其美了吗?

    等我活过二十三,还能继续长长久久的偿还他的恩情,要是我先嘎一步,也不算留有遗憾了!

    思维一开阔,我莫名发出笑音。

    反应过来我再次打了一下嘴唇,吁~!

    脑回路咋回事儿呢!

    稍微一个拽不住就跑偏!

    记得齐经理说过,爱情的模式多种多样,未必是从心动开始,孟钦能勾起我的征服欲,这就说明他对我非同一般,他还说过喜欢是一种本能……

    那我想要得到孟钦不也是一种本能吗?

    难受的时候,我就是很本能的想要见到孟钦!

    甚至想要和他做些亲密无间的事情。

    这些不都是我对孟钦的喜欢吗?

    也只有孟钦能勾起我这份情感,活到这么大,我只想要推倒他!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我想到能和他在一起,就会很开心。

    内心深处有一种形容不出的幸福感。

    好像,我真的能得到一切!

    前途都变得光明了!

    为什么要跟自己较劲呢?

    遵从败气又怎么样?

    我还是我,只不过,会变成更好的我!

    手机扔到床上,我原地兴奋的转起圈圈,「投票表决吧,同意我和孟钦在一起的家人请举手,好!五位哥全票通过!卿卿姐也同意了!我决定活在当下啦,再也不用听谁给我上课了,正式宣布,我要谈恋爱啦!」

    心情瞬间就透亮了!

    貌似解开了一道千年难题。

    既然他喜欢我,我也喜欢他,怎么就不能在一起呢?

    我想要的东西孟钦不但都会给我,他还会助我走向成功!

    「小螺号滴滴滴吹,海鸥听了展翅飞~!」

    我跟来神儿了一样,在卧室里旋转的裙摆都飞扬起来,「十八岁十八岁,我进入了社会,不怕太阳晒,也不怕那风雨狂,只怕先生骂我懒呐,没有学问~无脸见爹娘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