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 唐焉想唱《学猫叫》
类别:
都市言情
作者:
两猫养一人字数:2788更新时间:24/06/15 11:47:01
……
从少城时代离开之后,路风本想带着陈玉琪,去机场附近住一晚,第二天送她上飞机。
但却被杨蜜拦住了。
“签了大合同就想跑?连饭也不请姐吃一顿?”
“好好好,我请!”
考虑到这份合同,还真是靠着杨蜜才拿下的,而且,陈玉琪来了燕京,他也没好好招待过。
路风便让杨蜜选地方。
……
“蜜姐,这地方不错,消费也没那么贵。”
“那当然。你也不看是谁带你来的?姐在燕京这么多年,难道是白混的吗?”
杨蜜带路风来的是一家主题餐厅,看起来装潢相当高档,但价格却意外的亲民,让路风有一些意外。
进来的时候,他已经准备好大出血。
这下钱包保住了。
“蜜蜜,你说这事行吗?”
“肯定没问题的。他要不同意,拿钱砸死他。”
酒足饭饱之后,唐焉在杨蜜耳边说了几句,杨蜜笑着点了点头。
得到杨蜜鼓励之后,唐焉便看向路风:“路风,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,你能跟我出来一下吗?”
说完之后,她便站起来,示意路风跟她出去一下。
“啊?”
路风十分意外。
自己跟唐焉可是第一次见面,能有什么事情商量?
“糖糖姐找你,那是伱的荣幸。难不成,你还怕她把你给卖了?”见到路风犹豫,杨蜜不由瞪了他一眼。
“蜜姐,我不在的时候,可别欺负琪琪。”
“就你话多。”
杨蜜没好气的拍了路风一下,路风这才笑着跟唐焉走了出去。
路风一离开,包间里的气氛,一下子变得古怪无比。
杨蜜拿着一只杯子,随意喝着果汁。
不远处的陈玉琪,则是拿着手机,不知道在给谁发信息。
两人之间完全没有任何交流。
空气中,更是漂浮着冰冷的寒意。
不知为何,见面的第一时间,两人都觉得,对方长得十分的碍眼。
……
外面的大厅里。
唐焉买了两杯咖啡,找了个角落的位置,跟路风面对面坐下。
“路风,跟你说一声,我准备把琪琪,签进我的工作室。以后,你可得好好巴结我了。不然的话,我就给琪琪穿小鞋。”
“糖糖姐,果然有眼光。琪琪是个不错的苗子,尤其是身上很有古典气质,如果拍古装剧的话,一定很有市场。”
“英雄所见略同。”
唐焉笑着拿起手里的咖啡,跟路风手里的,碰了一下。
“路风,咱们也算是朋友,我就跟你实话实说吧。《学猫叫》那首歌,蜜蜜看不上,但我觉得很不错。我想从你这里将版权买下来,我自己来唱。”
说到这里,唐焉又有些犹豫的看着路风:“但是,我听蜜蜜说,想要从你这里买一首歌,除了版权费之外,你还会提一个奇怪的条件?”
“绝无此事!”
蜜姐坏我名声啊!
什么奇怪的条件?
搞得我路风像個变态一样。
另外,《学猫叫》这首歌,虽然很容易大火,但作为一首网络口水歌曲,跟路风对自己的定位,完全不匹配。
这首歌,对路风来说就是一个鸡肋。
他自己不唱,用来换唐焉一个人情,怎么算都不会亏。
“糖糖姐,你很有眼光。我可以肯定,这首歌发出去之后,糖糖姐你的人气,一定会再上一层楼。”
“不过,我有一个不成熟的提议。”
除了送人情之外,这首歌也是能够用来争夺榜单的利器,路风可不会白白浪费。
“你说。”
唐焉放下咖啡杯,正了正身子,想听听路风还有什么高见。
“这首歌,我的意见是,直接走网络免费发行,选企鹅音乐独家授权。以糖糖姐你的人气,再加上企鹅的宣传推广,肯定可以霸榜一段时间。”
唐焉要的不是歌曲带来的收益,而是这首歌,可以对她的人气,进行加持。
有了人气,广告和代言,自然源源不断的来了。
这才是赚钱的大头。
至于路风,他只想拿第一!
除了第一,其他的名次,对他毫无意义。
因为,哪怕是再厉害的第二,系统不认,他就没有抽奖机会。
“路风,你说的有道理,我这就让经纪人,联系企鹅音乐那边。不过,具体录歌的时间……”
“就今天吧。等一下,我们再回少城时代一趟,连夜将它录完。”
因为是口水歌,也不需要太高的技巧,唐焉也没想着要去当天后,练一个小时,肯定能够轻松掌握。
“好!”
唐焉在路风身上,感觉到了一股莫名的霸气。
这小家伙,还挺迷人的。
……
唐焉和路风都要回少城时代,杨蜜自然也不好意思一个人回家。
索性,她也跟过去,看看热闹。
至于陈玉琪?
她既然选择加入唐焉的工作室,没道理老板在辛辛苦苦工作,她跑去另外一边呼呼大睡?
只能先学着给唐焉当助理。
“路风,我的经纪人一会儿就来。我让她把合同一起带过来。”
“这都是小事,先录歌吧。”
这首歌的编曲还算简单,路风跟少城时代的那些大佬们一说,很快就鼓捣出来了。
于是,唐焉就进了录音棚,开始一遍又一遍枯燥的练歌。
两个小时之后。
路风觉得这个版本已经差不多了。
“路风,来,签合同。”
而恰在这时候,唐焉的经纪人终于来了。
“150万?”
一开始,路风没当一回事,直到看到唐焉给的版权费,居然高达150万,还是税后。
他有些惊讶。
“糖糖姐,太多了吧?”
路风给杨蜜写的那一首,有着金曲水准的《终于等到你》,才拿了100万而已。
“不多,你收下吧。”
唐焉却笑着将合同,摆在路风的面前:“除了你之外,也不可能有成名的创作人,帮我写单曲。”
为了电视剧写一首歌,交给唐焉来唱,问题不大。
但是,为了帮唐焉这么一个傻白甜形象的女演员,特意写一首单曲……这不是钱的事,对出名的创作人来说,丢不起这个人啊。
好歌,自然要给好歌手!
就像宝剑赠英雄一样!
差的,拿出来敷衍一下外行人,差不多就行了。
唐焉也明白这个道理。
只有路风,才会真的将好歌给她唱,给她一个江湖留名的机会!
“而且,你都说了,这首歌必火。到时候,我一个代言就赚回来了。”
这倒是。
于是,路风不再坚持,刷刷签上自己的大名。
唐焉见到路风签字,对着经纪人点了点头,经纪人走到一旁打了个电话,似乎是打给公司财务的。
几分钟之后,路风就听到自己的手机,叮的响了一下。
150万就到账了!
加上少城时代的那100万。
路风觉得,自己回头可以跟忻玉坤提一下,梦想基金已经到位,《心迷宫》项目,差不多可以启动了!
“某人这下开心死了……再也不用一顿饭,打包十几个菜,算着下个礼拜找谁吃大户了。”
杨蜜看到路风一天之内,就从她和唐焉身上,赚了200多万,不由笑着打趣了几句。
她这么说,也是故意拉近自己和路风之间的关系。
所以,是谁在路风最落魄的时候,请他吃香的喝辣的?
——还是我,杨蜜!
“蜜姐,赚钱和吃大户之间,好像没什么必然联系吧?”
“你又有什么歪理邪说?”
“就算我赚到钱了,想吃大户的时候,第一个想到的永远是你,蜜姐。”
哼!
狗嘴里吐不出象牙,整天就想着占姐的便宜。
不过……
第一个想到的人,永远是我?
——这么会说话,以后就多说点,姐爱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