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8章 游骑兵

类别:都市言情 作者:如水意字数:3084更新时间:24/07/14 05:42:36
    事情都安排清楚了,就是剩下这五个幸运逃生的雇佣兵了。

    都是林向华的关系户,但林向华也就和里面的佩特尔比较熟,所以呢,这些人谈不上可靠,但就算是替林向华还人情,高毅也不能给人家都灭了口。

    佩特尔都知道交投名状的,就凭这一点也知道他是个聪明人,而这个聪明人经历了昨天晚上被重兵包围,然后又眼看着掠夺者受尽了折磨。

    不傻都能知道摊上大事儿了,何况佩特尔这种聪明人呢。

    “头儿。”

    林向华站在了高毅和佩特尔中间,他低声道:“他们都想跟你,跟你有前途。”

    佩特尔上前一步,低声道:“boss,我们几個都是从75游骑兵团出来的,我是第一骑兵营侦搜连上士,突击手,虽然我们隶属于不同的连队,但我们战斗经验很丰富,配置很合理。”

    游骑兵?

    没听说过啊。

    高毅又不是军迷,他知道一些最基本的知识,比如美国最厉害的是海豹部队,但是具体说起来,好像也就知道一个海豹了。

    至于游骑兵在美国的军队体系里是什么档次,高毅可真的不知道。

    高毅点了点头,然后他不动声色的道:“游骑兵,哦,骑兵……”

    佩特尔赶紧道:“黑鹰坠落你看过吗,那就是游骑兵打的。”

    高毅摇了摇头,道:“没看过。”

    气氛一时略显尴尬。

    高毅觉得很不好意思,他轻咳了一声,道:“那你们都是一个部队出来的?以前就在一起?”

    佩特尔赶紧道:“不是同一个作战小组,但我们受到的都是完全相同的训练,所以我们可以快速组建成为一个完整的战斗小组,配合上不会有任何问题,而且我们作为雇佣兵已经有三年了,现在我们的默契程度,作战能力,在雇佣兵之中是最顶级的。”

    说完了,佩特尔觉得还不够,他犹豫了一下,最终还是很严肃的道:“真的是最顶级的,唔,他也是游骑兵啊。”

    佩特尔指向了林向华。

    高毅大吃一惊,对着林向华道:“你和他们是一个部队?”

    林向华微微点头,道:“是的,我在游骑兵服役四年,我比他们都要晚一些退役,我当雇佣兵时间还比较短,但我们都是游骑兵的战友,所以……”

    看了看佩特尔,林向华继续道:“所以我在加入掠夺者之后,和佩特尔几乎立刻就成了朋友,因为我们都是游骑兵嘛,但是我加入掠夺者之后马上就被送去了非洲,所以相处的时间并不长,但是即使这样,佩特尔发现我被掠夺者出卖之后,还是立刻通知了我。”

    原来有这么一层关系,可是高毅一直以为林向华是在华夏当过兵的,却没想过,林向华竟然是在美国当的兵,还是游骑兵。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要加入游骑兵呢?”

    高毅就纯属好奇,而林向华则是低声道:“为了绿卡。”

    “哦……”

    高毅扫视了众人一眼,随后道:“那伱们都是同一个部队出来,但不是同一批士兵。”

    几个人有点头的,有摇头的,发现自己和身旁同伴的动作不符后,马上又成了有人摇头,有人点头。

    五个人,同进退,这些人看起来倒是挺齐心的,按照林向华的标准来看,也应该都挺能打的。

    但是收他们干啥?

    高毅是杀手,花园是杀手组织,他找林向华只是找一个能在关键时刻掩护自己的安全阀,但是再拉五个人进来,这是要把花园改成佣兵团吗。

    如果不改行,那养着五个雇佣兵也养不起啊。

    看着高毅陷入了深思,佩特尔在一旁道:“我是突击手,我非常勇敢,所以我的绰号叫做野猪,我擅长一个轻步兵应该擅长的一切,但是这位……”

    佩特尔指向了他身后最壮的一个人,道:“他叫齐克,你也可以叫他铁丝网,他是个机枪手,他是个非常棒的机枪手。”

    指向了最高的,佩特尔道:“他叫克里夫特,狙击手,绰号哨塔,他是最棒的狙击手,他在阿富罕曾创造过1776米的射杀记录,他真的非常棒。”

    “哈德拉姆,他是轻步兵,但他很擅长操作反坦克导弹和火箭筒一类的武器,他可以用rpg-7打中移动装甲目标,真的,他打过的。”

    “德里克,他是非常珍贵的医务兵,也是一个出色的士兵,他参加过很多次实战,他的绰号叫做剪刀,他是最好的士兵了。”

    美国人不知道什么叫谦虚,在佩特尔嘴里,他和自己几个兄弟都是全世界最厉害的士兵了。

    配置确实齐全,但是,养一个人和养一个队伍确实是两码事啊。

    高毅吸了口气,道:“你们……为什么不自己成立一个佣兵团呢?”

    佩特尔愣了一下,然后他立刻道:“我们人还是太少了,而且我们也找不到任务的,所以我们都是以一个团队的形式加入佣兵团,老板,如果你肯让我们加入,你会发现我们绝对是超值的。”

    高毅点了点头,他想了想,道:“嗯,我相信你们很厉害,但是……抱歉,我这里不是佣兵团。”

    要么全留下,要么全赶走,高毅既然不可能把他们全都招进花园,那只好让他们全都离开了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,高毅继续道:“你们不必担心自己的安全,既然昨天没有干掉你们,那现在也不会干掉你们,但是,你们得知道什么该说,什么不该说。”

    佩特尔毫不迟疑的道:“我们什么都不知道!什么,什么,都不知道!”

    高毅点头,然后他继续道:“你们现在没有事做,我这里呢,正好有点事需要人手,所以就当帮我一个忙好了,这件事做完之后,咱们之间的事情就一笔勾销,你们不用谢我救了你们,我也不用感激你们帮了我,怎么样?”

    佩特尔立刻道:“没问题!谢谢!就是我们现在没有武器和装备,这个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提供给你们。”

    高毅挥了下手,然后他指着林向华道:“暂时你们就听他的指挥,事情办完以后,我想办法给你们送上回国的飞机,免得你们想回家都不行,之后,你们想干什么都行。”

    佩特尔立刻道: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林向华也安心了,他也跟着在一旁道:“谢谢头儿。”

    高毅年纪最小,但在一帮人面前,他的气场还就是最强。

    佩特尔很严肃的道:“只要给我们武器,让我们打谁就打谁!”

    这是表示个态度,不能太当真,高毅真给他们塞把枪,然后让他们发起自杀式的冲锋,估计这几个人第一件事就是调转枪口先把高毅给打死了。

    但是别让他们送死,就发挥一下基本的作用,那肯定是好用的。

    干什么呢,直接去找萨依布,这个好像不太合适,毕竟都是赤手空拳的,真打起来他们也没用。

    有了。

    先找那个黑车司机出口气。

    能不能找到再说,反正现在闲着没事儿,带这帮人热热身,看看他们的本事和表现,合用就带着去找萨依布当个打手,不合用,干脆直接赶走就算完事了,结束和他们的短暂缘分。

    拿定了主意,高毅突然道:“很好,那我们现在去机场,找一辆银色的卡罗拉,那个司机骗了……他的行李。”

    太丢人,高毅果断把受害者锁定在了林向华自己身上。

    林向华一脸悲愤的道:“对!找他去!”

    两辆车,高毅和林向华得分开,因为他们没有阿里的照片,所以两个人分开,各自行动,真找到阿里了才能认出来。

    高毅对着佩特尔道:“你来开车,再来一个人,你跟我一辆车。”

    高毅指的是那个狙击手,看起来高高瘦瘦的克里夫特。

    克里夫特拉开了车门,直接上了后座。

    这个狙击手,可是没什么眼力劲儿,因为他上了车之后直接把车门给关了。

    至于佩特尔,他有眼力劲儿,都知道交个投名状了,可他却不擅长拍马屁。

    绕到了驾驶位,佩特尔也上了车,同样没说给高毅开个车门什么的。

    想想也对,都是当兵的,现在靠的是本事吃饭,又不是靠着拍马屁吃饭,而且军人出身,怎么也得有点骨气,真要是擅长溜须拍马,那这个人绝对不能用了。

    高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,他上了车,然后第一句话就对着克里夫特道:“你击中了一千七百多米的目标?怎么做到的。”

    “良好的气候条件,无风,静止不动的目标,再加上好运气,就打中了。”

    高毅很诧异的道:“好运气?”

    克里夫特点头道:“是的,我使用的是巴雷特m107狙击步枪,距离太远,子弹飞行时间很长,然后子弹的落点散布大约是两米,在这些前提下还能能首发击中目标,肯定是靠运气。”

    如果克里夫特上来就自吹自擂,高毅可能还不当回事儿了,但他既然这么的坦诚,那高毅反而来了兴趣,于是他果断道:“那你觉得什么枪最好,精度最高?”

    克里夫特毫不迟疑的道:“仅以我的标准和经验来说,tac-50,就是这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