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 效率第一

类别:都市言情 作者:如水意字数:3334更新时间:24/06/15 11:29:55
    时间就是生命,效率就是金钱。

    向来是行动派的高毅当天就找到了苏阿科科最大的小超市,在小超市里找到本地现存唯一的华人老板,用五分钟谈妥了一切。

    一年三千美元,超市老板非常高兴的把饭店租给了高毅,然后还把价值十美元一盒的泡面,免费送了高毅三盒。

    回到酒店,高毅先找住在酒店里的几位老板,请他们帮忙换点现金。

    高毅带的现金太少,要开饭店的话,需要先付一千美元的租金,所以高毅从几位木材商手上换了两千美元的现金。

    从银行转账到木材商账户上,这边木材商给现金就行。

    本来几位老板是不肯换的,但是知道高毅是打算开饭店后,他们甚至忽略了被骗的风险,果断拿出了现金,并表示不够随时再拿,还不收任何手续费。

    这些都是高毅当天都干完了的事情。

    第二天,高毅花了十二美元,雇了十二个当地人,给他收拾打扫了一天。

    第三天,卢卡在蒙罗维亚购买的调料以及三口铸铁锅到位,高毅请的当地人继续收拾打扫。

    第三天极其高效,那几位住在酒店的老板认为当地人效率实在太低,全酒店一共七位客人集体出动,义务帮助高毅打扫厨房,并在后面院里建了三个灶台,还找车运了很多很多的木材边角料当做烧柴。

    就在第三天,高毅这饭店已经能开火了。

    这个饭店可是正儿八经的饭店,不仅有屋子,屋子里还有两张圆桌,四张方桌。

    铁锅炖需要全程有火,鸡肉熟了以后贴饼子,但是在炎热且没空调的饭店里全程围着一个国台吃饭显然不太可能。

    不是高毅欠考虑,而是他没别的办法,端盘炒鸡到桌上是省事儿,可他也得会做才行。

    所以高毅的解决办法是把三张桌子中间挖洞,在后院铁锅里把鸡炖好,饼子贴好,然后再把整个铁锅端到餐厅里,往开了洞的桌子上一放,然后揭盖开吃就行。

    除了下面没火,其他的也差不多,反正将就一下也能应付过去。

    还是在第三天,众老板在辛劳一天后,却陷入了争吵。

    “你这想法就不对,铁锅炖排骨炖大鹅都行,可是怎么能做铁锅炖鸡呢?你听我的,做干煎鸡,这个最简单了!”

    胖胖的林老板对吃很有研究,据说他身家至少千万,但是此刻却要亲自露上一手,要请大家尝尝他家乡的美食干煎鸡。

    那位开始时只想给高毅立规矩,得知高毅要开饭店才态度大变的老板姓王,据说他的身家还超过了林老板,而他带了三个小弟,所以他说话的声音也最大。

    “干煎鸡?听都没听过,你们吃过辣子鸡没?小炒鸡也好啊!绝对好吃,羊明天宰了再炖,今天我兄弟做个辣子鸡请你们尝尝。”

    超市老板很急切的道:“三口锅,都做,都做,既然今天是全鸡宴嘛,我请大家喝鸡汤,土鸡煲鸡汤,鲜掉牙的。”

    高毅没法忍了,他很认真的道:“各位老板,兄弟我要开店的,好歹试试菜吧!”

    高老板发话,众老板无语,最终,林老板忍痛道:“那就明天干煎鸡,今天先来个小炒鸡,陈老板的铁锅炖鸡,然后喝点鸡汤也好,也好。”

    鸡已经杀好,方案已经拟定,三口锅,三个灶台,众人一起下手,进展飞快。

    然后高毅也是打算一试身手的时候,又被众人抢了本该属于他的工作。

    林老板看着高毅略显生疏的一通忙乱时,终于忍不住道:“哎呀,陈老板,铁锅炖我也是吃过的,你这做的不太对吧,你的鸡块切的太小了吧,而且你也没有焯水啊,来来来,你看我……”

    高毅发现他应该开个自助食堂,而不是开个饭店。

    谁来吃饭,就自己做,自己端,刷自己的盘子洗自己的碗,最后还得结账。

    闲着没事儿干的高毅决定偷师,只要他完整的看这些人做上几顿饭,估计也真就能在这地方当大厨了。

    当然,前提是糊弄当地人。

    炊烟袅袅升起,众人欢声笑语,而就在这所有人都期待着等会儿能大吃一顿的时候,却有一人悄然来到了正在偷师的高毅身旁。

    “陈老板,你好。”

    高毅转身,看了看跟他打招呼的人,却是今天首次见面的酒店房客。

    同是华夏人,但这个人之前一直没和高毅碰过面,今天可能是因为美食的诱惑,跟着老林他们一起来了。

    看年纪大概三十来岁,比高毅稍矮了一些,但是却很壮实,穿着一件速干衬衣,留着分头,看上去挺老实的。

    “我叫林向华,很高兴认识陈老板。”

    高毅点了点头,很客气的道:“林老板,你好你好,以后……”

    高毅还没客套完,林向华却是摇头道:“我不是老板,我是打工的,替老板来看看。”

    倒是和高毅编的身份一样。

    高毅笑道:“也是老板,也是老板,林老板哪里人?”

    林向华普通话说得比较标准,听起来北方人,但偶尔几个字带着点口音,听着又像南方人。

    高毅也就随口一问,而林向华却是立刻道:“哦,我是华夏南方人,呃,陈老板,我现在遇到点事情,想请你帮个忙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,你说。”

    林向华很是为难的道:“这个……我的老板让我来看看这里的生意好不好做,我来这儿已经半个月了,看起来情况不太好,然后昨天老板突然说不打算在这里做生意了,让我回去,可是他给我的钱都花光了……”

    高毅脸上还带着笑,可他心里却是已经警钟大作。

    林向华一脸无奈的道:“陈老板,你这里开店,我看你只有自己一个人,怎么也忙不过来,要不然我给你工作怎么样,我薪水要求不高的,你每个月给我……三百,三百美元就行了,怎么样?”

    高毅有些诧异,因为他刚才以为林向华要借钱的。

    但是林向华不借钱,他要打工。

    住着一天四百美元的酒店,现在要求打月薪三百美元的工?

    这算什么,是英雄所见略同,还是遇到了同行?

    要么林向华是傻子,要么就是他把高毅当成了傻子,反正不管是哪一种,高毅的回答就两个字,滚蛋。

    “不好意思。”

    高毅一脸遗憾的摇了摇头,道:“我就开个小店,实在没办法请人了,而且我这店你看到了,也不用请人啊,你要是想赚炉路费的话,我觉得你可以给林老板干活儿嘛,他现在正需要人手呢。”

    林向华一怔,随即看向了老林,他犹豫了一下,道:“这个……呃……”

    堵死了林向华的路,高毅看向了一边,然后他赶紧道:“哎,我得准备贴饼子了,不好意思啊,我先忙去。”

    林向华留在了原地,一脸为难,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。

    高毅突然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了,如果林向华真是同行,应该不至于这么傻吧?

    傻子也能当杀手吗?

    正在高毅为之疑惑的时候,林向华突然下定了决心的模样,然后他走到了高毅身边,低声道:“陈老板,酒店实在太贵了,我给你打工,不要薪水,只要管吃管住就行,这样总行吧?”

    难道真的是走投无路,只想混口饭吃,混个地方住?

    高毅再次看了看林向华,他靠近了林向华,叹了口气,伸手拍了拍林向华的后背。

    很硬,背阔肌很发达,但不是很大,不是为了美观特意练出来的肌肉。

    高毅很无奈的道:“兄弟,真不是我不愿意帮忙,关键是咱们也不熟,而且这地方无法无天的,我也不敢随便收留你啊,你再问问其他几位老板,不好意思啊。”

    作着亲密的动作,却说着拒绝的话。

    说完后,高毅马上道:“好香啊,等不及了,是不是快好了。”

    高毅觉得自己的演技过于生硬,但是无论如何,他也不会留林向华在自己店里的。

    这次林向华没有再缠过来。

    三锅都是鸡,第一个出锅的是小炒鸡,王老板高兴的大声道:“行了!连锅端,先抬过去,来来,先尝尝我兄弟的手艺怎么样。”

    王老板没有亲自下手,但他的一个小弟厨艺不错。

    几个人迫不及待的来到了餐厅,把铁锅放到高毅特意设计的桌子上,一群人拿着筷子,也没人坐下,纷纷伸筷子先尝上一口。

    “不错,真不错!”

    “好吃,好吃……”

    一尝就停不下来,要不是惦记着后院锅里还炖着鸡贴着饼子,高毅都不愿意放下筷子的。

    但是这时候,饭店的门突然被推开了。

    高毅扭头一看顿时呆住,而其他几个人抬头看去,也都立刻僵立不动,停下了手中的筷子。

    一个穿着迷彩服,戴着贝雷帽,身材极度壮硕的黑人站在了饭店门口,他看了看围桌而站的几个人,扭头看了看桌子上的大锅后,突然道:“你们在吃什么?”

    说的是英语,老王的一个小弟用英语回答道:“鸡肉。”

    一问一答,黑人走向了桌子,他看了看里面的东西,鼻子动了动,使劲儿闻了一下之后,点了点头,道:“很好,闻起来不错。”

    高毅没说话,他旁边的老王看向了自己的小弟,然后那个小弟犹豫了一下,低声道:“他说闻起来很香。”

    老林在一旁笑道:“这……这……请他尝尝?”

    不知道那个黑人是否听懂了老林的话,他很严肃的道:“将军要来。”

    小弟马上道:“他说将军要来。”

    几个人面面相觑。

    高毅服了,他觉得自己的效率就够高了,却没想到格雷.贺拉斯的效率更高,闻着味儿直接就来了。

    高,实在是高啊。